2020-09-03
2020-08-14
2020-07-30
2020-07-13
【经济观察】
1、2020年上半年经济发展提要
外资引进(计划投资部数据):截至6月20日,越南上半年引进的外资总额达156.7亿美元,同比下降15.1%。其中新签项目达1418个,注册资本达84.4亿美元;追加投资项目526项次,追加额达37亿美元,同比增长26.8%。
投资领域(计划投资部数据):投资项目涉及18个领域,加工制造业投资最多,投资资金达80亿美元,占注册资本的51.1%。其次是电力生产和分配领域、批发零售业和房地产领域。
投资选址(计划投资部数据):外国投资者对越南57个省市进行投资,其排序分别是:薄辽省第一,其引进外资额达40亿美元,占注册资本的25.5%;胡志明市第二,引进外资达20亿多美元,占注册资本的12.9%;巴地头顿省位居第三,引进外资19.5亿美元,占注册资本12.4%。随后分别是河内、平阳和海防等省市。
进出口(统计总局数据):上半年,全国进出口总额达2384亿美元,同比下降2.1%,其中出口额达1212亿美元,同比下降1.1%;进口额达1172亿美元,同比下降3%。上半年越南实现贸易顺差40亿美元。
2、越南隆安省完善基础设施及政策配套,促进投资发展
据越通社7月6日报道,隆安省引进外资的最大障碍是基础设施不完善、投资手续复杂。
但其作为九龙江三角洲地区各省与南方经济中心,隆安省现集中资金开展3大重点工程,分别为830号公路、新安市环路和827E省级公路,把前江-隆安和胡志明市连接起来。
初至今,隆安省新签外资项目42个,注册资本2.613亿美元;增资项目11个,增资总额895万美元。截至目前,该省外资项目累计达1049个,其中585个项目已投入运营。
【政策概览】
3、越南颁布关于外国人入境的第75/2020 / ND-CP号法令
政府颁发第75/2020 / ND-CP号法令,其详细补充规定《外国人入境,出境,过境和居留法》。
对于获得免签入境各口岸或沿海经济区的,如果想去越南其他地方,需要经越南的机关、组织或个人邀请,并根据该法第19条规定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手续,并提供担保。
对于单方面获得越南方面免签,入境各口岸或沿海经济区的,如果想去越南其他地方,必须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取消旧的临时居留证。如果停留时间在15天以下,则签发新的临时居留证;如果停留时间超过15天,则必须申请签证。
对于根据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,获得免签免入境各口岸或沿海经济区的外国人,如果其临时居留期限届满并且希望前往越南的其他地方,则签证的发放必须符合国际条约 。
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在外国人护照上盖章或单独签证盖章的形式,签发临时居留证。
出入境管理部门对于通过自动监控门入境的外国人,不签发临时居留证。
该法令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。
4、越南航空7月18日率先复航
据越南航空公众号报道,越南航空公司将于2020年7月18日起重新开通中越航班。拟恢复航线为:河内-南京-河内,每周一个班次。
航班信息:VN5728 南京-河内 15:50-17:35(当地时间)。
搭乘航班的要求为:乘客需持有越南出入境管理局批文;需持有越南有效签证;需持有英文版核酸检测报告。
5、《投资法》行业准入要求
根据越南《投资法》(NO.67/2014/QH13)禁止及有条件准入的行业规定如下(部分摘录):
5.1《投资法》第六条,禁止投资的行业、领域
(1)根据本法律附录一中规定的毒品;
(2)根据本法附录二中规定的化学品、矿物质;
(3)根据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一中规定的野生动植物标本;根据本法律附录三中规定的自然濒危野生、一类稀缺动植物标本。
......
在分析、检验、科学研究、医疗、药物生产、调查罪犯、保卫国防安全工作中生产、使用本条第1款(1)、(2)和(3)点中规定的产品按照越南政府规定实施。
5.2 《投资法》第七条 有条件准备投资行业、领域
(1)有条件准入投资行业、领域是指在该行业、领域进行投资必须满足国防、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全秩序、社会道德、公共健康等条件。
(2)本法附录四中规定的有条件准入投资行业、领域目录。
(3)对于本条第2款中规定的投资准入条件,各类法律、法令、议定及越南作为成员的国际条约中已做明确规定,各部委、部级机关、各级人民会议、各级人民委员会、单位、组织、其他个人不得颁布关于投资准入条件方面的规定......
6、《投资法》新规或使P2P贷款业务遭遇瓶颈
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越南《投资法》拟禁止债务催收服务。
根据越南金融专家阮志孝的观点,P2P贷款易有坏账,无法收回贷款及利息,若讨债服务被禁止,在信用体系没有健全完善的大环境中,很可能发生贷款无法收回,也无从催收的情况。因此,未来P2P贷款业务或会因此遭遇瓶颈。
7、中越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
7.1 人数要求
中国:单一法定代表人制。《公司法》第13条,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由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,并依法登记。
越南:多人制。越南《企业法》第13条第2款,责任有限公司及股份公司可设立1名或多名法定代表人,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之人数、职衔、权利和义务。
7.2 行为法律后果
中国: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,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。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利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越南:《企业法》14条(部分摘录):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诚实、谨慎及以最佳方式执行交付之权利及义务,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;应负起因违反履行义务规定而对企业造成损害之责任;《企业法》16条第1款:公司业主及公司股东对所授权的代表人于执行公司业主、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股东权利及义务之所设限,对第3方均告无效。
8、《欧盟与越南自由贸易协定》生效时间、主要内容及关键承诺
8.1 生效时间
EVFTA(EU-Vietnam Free Trade Agreement)是越南与28个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,欧洲议会于2020年2月12日批准,越南国民议会于2020年6月8日批准,将于2020年8月1日生效。
8.2 主要内容
EVFTA 共17章,2个议定书和一些谅解备忘录,内容主要包括:货物贸易(包括一般规定和市场开放承诺)、原产地规则、海关和贸易便利化、食品安全和卫生措施(SPS)、贸易技术壁垒(TBT)、服务贸易(包括一般规定和市场开放承诺)、投资、贸易救济、竞争、国有企业、政府采购、知识产权等。
8.3 关键承诺
(1)消减进出口税
出口活动 :协议生效后,欧盟将立刻取消85.6%的进口关税细目,相当于越南对欧盟出口额的70.3%。后续7年,欧盟继续取消对99.2%的进口关税细目,相当于越南对欧盟出口额的99.7%。对于剩下的0.3%的出口关税,欧盟承诺给与越南零关税待遇的关税限额。总体而言,10年内,越南和欧盟将接近免税状态(取消99%的关税)。
进口活动:协议生效后,越南立即取消48.5%的关税细目(占进口额的64.5%)。后续7年,继续取消对91.8%的关税细目,相当于欧盟对越南出口额的97.1%。后续10年,取消对98.3%的关税细目(相当于进口额的99.8%)。对欧盟剩下的1.7%的关税细目,越南将采用超过10年的路线图取消关税或根据WTO承诺采用关税配额。
(2)关税配额(可参见协议附件2-A、B部分)
除进口关税外,越南和欧盟还对少数来自另一方面的商品采用关税配额。
欧盟承诺为越南的14种商品设定关税配额,其中包括:蛋类和蛋黄、大蒜、甜玉米、精米、碾米、部分碾香米、木薯粉、金枪鱼、鱼糜、糖和其他糖含量高的产品、特种糖、蘑菇、乙醇、甘露醇、山梨糖醇、糊精和其他改性淀粉。
(3)原产地规则
EVFTA协定提供3种确定商品原产地的方法:
一是,完全在越南获得的纯原产;
二是,商品经过重大加工,在越南生产的产品包含在越南境内无法完全获得的材料,但前提是该材料在越南已经过充分的加工或加工;
三是:商品特定规则(PSR)。
(4)知识产权
知识产权承诺包括专利、发明、创新,与药物和地理标志有关的承诺等。
(本信息主要摘自越南建设证券《EVFTA协议的综合信息和影响评估报告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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